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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S547大桥至太石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S547大桥至太石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西和县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
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10940089
电子信箱:981134058@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香山街
联系人:文主任
附件:
1、《S547大桥至太石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S547大桥至太石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S547大桥至太石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验收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