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甘肃环评信息网!

客服热线:153-4931-2992

验收公示

您的位置:首页>验收公示

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来源:时间:2020-07-18 16:48:28浏览次数:3189次

2020 年 7 月 16 日,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兰州城关区留学生创业园 12 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兰州天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清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3 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认为,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调查表调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危废暂存设施,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行需要。综上所述,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上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广河路 166 号-15,项目建设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线一条,计划年生产产品 18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与 2020 年 5 月委托安徽三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 年 6 月在组织召开了《《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会。2020 年 6 月 22 日取得《《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性清洗剂、中性油田化学品、络合清洗剂、民用清洗剂、水处理剂、锅炉清渣剂、锅炉脱硫脱硝剂、煤用增燃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兰西环审[2020]18 号)。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就地泼洒降尘,旱厕利用周边厂区旱厕。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在投料口及分包装口设置了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进行回收利用。通过监测,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颗粒物 1mg/m的限值要求。

(3)噪声

通过监测,项目噪声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 55dB)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及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包装袋单独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收集的粉尘二次回收利用。

(5)地下水

项目无液态物质,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少量原辅材料沉降在室内,收集后回用,无地下水污染源强。故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1、源头控制措施

在场区内产生废水的各装置及其所经过的管道指定专门工作人员经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在输送管道等周边,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2、分区防治措施

①非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将生活办公区非污染防治区,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

②一般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对生产车间、储料车间、成品库房进行了防渗处理,经调查抗渗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小于 P8,其厚度不小于 100mm,凝土防渗层的强度等级不小于 C20,水灰比不大于 0.5。

三、 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 20 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黑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华

联系电话:18119375314

邮箱:chinahmsh@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0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

黑马石化验收50 - 副本.pdf

验收意见(1).pdf


版权所有:@2021-2022 兰州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0412   备案号:陇ICP备16001426号-2

2115897251
153-4931-2992